我刚上中学那一年遭遇了一次“生死劫难”,当时对方(便衣警察)害错了人,把别人当成我——当众打断了那人的大腿;而我本人并不知道那些便衣警察是来害我的和他们将怎样害我。我居然不知道自己曾经躲过了一次“不是谋杀的谋杀”,而一直以为那是一个跟我无关的“意外”。(我第1次遭遇谋杀的事实,见附1)
1987年9月我(13岁)升入了理想的中学——《哈尔滨市第44中学校》(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昌街,(老)省图书馆旁)。这个学校是含初中部和高中部两个完整部分的区重点中学,离我家很近,只隔了一条马路,在当地口碑相当好,我进入这个中学我家人都很为我高兴,我本人更不用说了。入学不久除了正常的学习生活以外就出现了一件小小的怪事,学校接教委通知本来每周两次体育课合并后改成旱冰课,每周一次课一个半小时,还说这样改了以后教委承认学生的体育课成绩不影响毕业。旱冰现在叫做“轮滑”,当时的哈尔滨很少人玩这个,我们这些学生还有家长都觉得难以理解,觉得这个东西对学生身体的锻炼还不如传统的体育课有效率。但是因为是教委直接安排下来的学校只能执行,况且讲明了只要出席就算作学生的成绩,也没什么可担心的,大家也就都照做了。
这个课还必须要到社会上的轮滑场去,坐公交车三站路,等于每周一下午我们学校包场。转眼到了11月份,哈尔滨的天气已经很冷了,温度降到了零下,已经下了几场雪了,人们早就换上冬装了:很厚的棉衣,还得戴帽子和手套。又到周一了,我上午上课的时候还好好的,中午回家吃完饭忽然就开始发烧了,温度还很高,我妈正好休班在家,就说“你(指我)别去滑旱冰了,天气那么冷还得坐车,大不了明天我给你补个诊断书,在家歇半天吧”。我一听正好,那天就没去滑旱冰。第二天早上我的病也好了,就按正常时间去上学,刚一进教室就听大家在七嘴八舌的在议论“XXX同学(男)昨天摔骨折了”,“大腿骨断了”……。我当时也就那么一听就过去了,根本没往自己身上联想。
我现在想,那个骨折的同学明显不是摔的,滑轮滑呀,就算受伤也是崴脚脖子,没可能崴到大腿上去吧,明显是有人专门去打他,下死手打断了大腿,人的大腿一断,无论如何这个人就跑不远了,然后几个人围上去很快行动,断大腿是第一步,为后面冲上来的人做准备,否则就不会直接断大腿,这明显是个专业计划。那么后来冲上来的人要做什么行动?就是要当众扒光,我当时是13岁的小女孩呀,当众扒光了,当众强奸(或轮奸),那我还能活吗?如果警察们真的得逞,不但我没法活了,连我妈都没法活了(我是“独生女儿”);我自杀也不行,便衣警察到处都是,已经盯死我了(只是我自己不知道),肯定不会让我痛痛快快死了,肯定会“救”活我,再按照警察既定的迫害计划、进一步迫害我;关于这次“不是谋杀的谋杀”的其他原因,我以前写过。(见附2)
只是后面冲上去的几个人看见倒地的是个男孩子,就收手了,他们知道搞错了,惹大麻烦了。这也说明男孩子不是目标,被害的应该是个女孩!我现在回忆那个被打断腿的男同学很瘦、个头不高,我也是这种身材,再加上冬天穿的棉衣外面罩的都是校服,帽子围巾能挡住大半个脸,再加上最关键一点,我那天生病没去,这在客观上也增加了便衣警察们的“难度”,如果我也去了,那么两个看起来差不多的人会让便衣们多观察一会儿,肯定会分辨出男生和女生的不同,而我没去,我是忽然生病才临时决定不去的,事先没人知道,所以像我这样瘦的身材在现场只有他一个,所以(便衣)警察们就把他当成我,错误的打断了他的大腿了。
后来这个同学大概两个月左右都没来上课,也没来参加期末考试,再后来就放寒假了,第二学期开学的时候听说这个同学转学了。是啊,就算这个同学自己不多想,他家里那么多人也会想的,摔倒肯定是不会摔成这样的,他们家里甚至会托人偷偷的查一下吧,只是这家人都没声张就转学了,说明共产党政府对他们家做工作的力度不小。第二年,我们学校全建制改制为《哈尔滨市第20中学校》,就是强制的把原来的《44中》的初中部剥离出来并改名为《20中》,原来的《44中》只保留高中部并搬迁到本区其他地方,原初中部教职人员进入新的《20中》后再处理。这个变化可谓巨大,处理力度可谓巨大。而这样大的力度也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需要被掩盖的真实原因有多恶劣。
这件事发生后(具体时间记不清了)一个便衣警察曾经到我们班级里来询问过我那天“请病假”的情况,他态度并不善良,最后甚至说“你(指我)没有提前请假也是问题”,我当时回答他“我提前能知道自己生病啊?”——全班级哄堂大笑,这个“笑话”在老师同学中、在父母的工作单位、甚至在警察中都流传甚广!
轮滑场的位置是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大直街和红军街交界处,博物馆的对面,几年后这个轮滑场的位置上盖起了高层建筑,这里曾经发生的“罪行”也就抹平了。
不管怎样,我想警察这次迫害我的行动是彻底失败了!我是幸运的:被警察打断大腿、当众扒光、当众强奸(或轮奸)都躲过来了——神保佑我躲过这个大难。我的肉体没有受到伤害;更重要的是,我的精神没有因而受刺激。此后的差不多30年时间里,我甚至从没想过任何不幸会找上我,虽然警察的非法监视一直都秘密存在;但是在这一阶段形成的健全的人格,对我今后的一生都很重要!
附:
⒈《遭遇谋杀:便衣警察们杀错了人》
⒉《我不给任何人当“替死鬼”》
(网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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