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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7月16日星期三

无牌照黑警车横行中国



无牌照黑警车横行中国

 
照片中的这辆无牌照黑警车属于三乡分局谷都派出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所有。根据我的观察这辆黑车至少超过半年处于无牌照的状态,也就是说这辆车根本就是一辆黑车。无牌照黑警车主要作为中共政府(警方)犯罪的犯罪工具;三乡分局谷都派出所的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无牌照黑警车照片的拍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建设路与金涌大道交界处 )
一、谷都派出所以犯罪为目的伪造(公函)传唤证、非法绑架无辜公民、关黑监狱、劫持到精神病院的事实:
 
20131119日使用传唤证:山公行传字[2013]07207号(见附件图片),以下简称“传唤证”,写有本人的名字,因此本人是传唤证的合法持有者。传唤证上的主要问题有:1、传唤证的公章与函头不符,函头是“中山市公安局”,公章(红色)是“谷都派出所”,传唤证上也未体现出特殊法律授权;2、传唤证上没有从存根联撕下的痕迹,只是一张普通A4纸打印的;3、没有骑缝和骑缝章。凭以上特征可以判断传唤证是伪造的,伪造者是谷都派出所(属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管辖范围)。谷都派出所法定代表人滥用公章属职务犯罪。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传唤证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中山市没有下辖县,因此所有的传唤证都是中山市公安局批准并盖章的。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不是行政主体,没有有自己的名义和自己的职权,没有主体资格,因此,谷都派出所在传唤证上盖公章属于越权执法的违法行为。
谷都派出所对已有的山公行传字[2013]07207号传唤证盖住姓名、涉嫌等项目进行了复印,并在复制件上进行了篡改;只是复印件上的“中山市公安局”公章一定是跟原件不同,骗不了人。他们也只能出此下策,盖上了派出所的公章,也正是这个派出所的公章暴露了他们伪造公函的事实和其他犯罪的事实,并成为了罪证。
201311191630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谷都派出所恶警梁其行(警号:162744),伙同另外三名均不肯出示证件、不肯说出姓名和警号的恶警,其中一名黑牙恶警手持伪造的传唤证让我跟他们回去。我想仔细看一下传唤证内容时就把门开了一条缝,门立刻就被四个恶警拉住了再也关不上了。当时我看到了传唤证上的时间已经过期,而且我在自己家里未发生任何治安事件,传唤证上勾选的“根据”项也不对,这个伪造的传唤证就是骗我开门的幌子。我当时拨打了中山市报警电话110,中山市只是把电话转接到本地的分局(三乡公安分局),我在电话里讲了传唤证的一些问题,但是110要求我配合恶警的绑架行为。这也证明这次的绑架是跟三乡分局串通过的。恶警们的行为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恶警们逼迫我上了车,并关黑监狱24小时,黑监狱就在谷都派出所地下室里。因为谷都派出所没有资格向拘留所送人,因为他们没有办理过合法的拘留手续,所以囚只能把我关在私设的黑监狱里。黑监狱条件极差,长达24小时我没办法睡觉,只给了两顿盒饭。从人权的角度讲非法困、饿都属于虐待罪。
关黑监狱期间办案组姓郑的恶警(警号:162811)对我说:“我们这里不讲事实和逻辑,我们说你有罪你就有罪。”还说:“我们就可以把你送进监狱,不用经过法院。”
没让我本人签笔录,没有办过任何手续。关黑监狱24小时后两个恶警把我架上囚车(无牌照黑警车),直接送精神病医院(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囚车到达精神病院大院里以后停在原地没有走正规挂号的医疗程序,等了好一会才有一个女医生来到院子里囚车旁边几经交涉同意放我回家,女医生是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张文蔚主治医师(南朗门诊主任)。
我是守法公民,跟多数中国人一样我谨小慎微的活着,为什么我会遭到非法绑架?在与警方和精神病院打交道的过程中逐渐的暴露出幕后的流氓头子。后妈潘晶出于流氓本性要杀害我,但是潘晶罗列、捏造的事实根本达不到法律上的立案标准,警方就伪造公函(传唤证)骗我开门达到非法绑架我的犯罪目的。
我后妈的情况:潘晶,哈尔滨商委老独一处饭店党委书记(已退休),身份证号码:230102194910134323,现居住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101302
我亲爹的情况:郭德源, 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已退休),身份证号码:230103194108250913,现居住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101302
我的情况:40岁,女,职业翻译(俄语),善良乐观,品行端正,独立生活多年,平时与潘晶极少来往,谈不上恩怨。
潘晶是“公共厕所”,谁都能上。有一次,潘晶被剥光了衣服,伸开胳膊、叉开双腿,四仰八叉,由几个人抬着从办公室出来,放在桌子上随便让人干。上述情况是潘晶的亲弟弟潘志(原名:潘德厚)亲口对我说的,说这些话时潘晶本人在场,并未否认上述事实。她亲弟弟怎么知道这件事还到处跟别人说?当时在场还是参与干了自己的亲姐姐?乱伦到如此地步了?共产党员的流氓本性可见一斑!
 
二、女党委书记(后妈潘晶)的亲儿子王明海半夜砸门一个多小时暴力入室,受害人跳窗逃生;黑物业保安林思顺帮凶;流氓工具-谷都派出所恶警自称土匪先抓受害人、关黑监狱、虐待受害人;官匪警黑勾结的政府犯罪为害小区。
 
案发地点:华丰花园1011栋(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
所属警区:谷都派出所&三乡分局(广东省中山市);
 
2014625日半夜零点零五分,女党委书记(后妈潘晶)的亲儿子王明海开始砸我家门,我以为这人渣是来捣乱的,我不理他,他自讨没趣自己就会走了;没想到他砸了一个小时以后把不锈钢门的钢管砸弯了四根,伸手打开了锁上的保险钮,然后一脚踹开里面的木门,以暴力方式入室,来到我卧房门口跟我说话:“你自己把房门打开,我给你机会(言外之意:我强奸你就不杀你)。这个人渣把门砸坏暴力闯入我家以后还说“给我机会”,你们见过这么不要脸的人吗???
我听到恬不知耻的流氓语言以后从窗户跳出,从4楼跳到3楼邻居家,邻居家只有一个老太太带着一个2-3
岁的小孩在家;大约一小时后,老太太的不在现场的女儿,在另外一个城市报警。 我作为受害人被恶警绑架。跳窗落地时我腿上胳膊上多处擦伤。

B书记(后妈潘晶):我的房产是我亲生父母一生积蓄买的,跟没关系你也没理由强夺;我花的钱是我多年工资的储蓄,工作是我自己凭本事找到的,你妒嫉也抢不走。“凌云房地产”所使用的商铺房也是我父母积蓄买的,你一分钱没付出,请速归还霸占的房产。本人40岁,女,职业翻译(俄语),善良乐观,品行端正,独立生活多年,平时与后妈潘晶和后妈的儿子王明海极少来往,谈不上恩怨。潘、王母子勾结恶警所做出的一切犯罪行为都是他们自己的流氓本性驱使下的违法犯罪。

王明海本人酗酒,滥嫖,长相龌龊,多次离婚后无正当职业;生了两个残障儿子,终生无法独立生活。

潘晶是“公共厕所”,谁都能上。有一次,潘晶被剥光了衣服,伸开胳膊、叉开双腿,四仰八叉,由几个人抬着从办公室出来,放在桌子上随便让人干。上述情况是潘晶的亲弟弟潘志(原名:潘德厚)亲口对我说的,说这些话时潘晶本人在场,并未否认上述事实。据说女干部人人如此,见怪不怪了。
 
为什么王明海自己强调强奸,是因为强奸的罪名相比较他的真实目的是避重就轻的。他一旦得逞之后胡说通奸谁能把他怎么样,反正本来就是认识的:他亲妈是我后妈呀;强奸之后杀死我也可以说我是先通奸后自杀,反正死人是不会站起来说话的。由以上分析可见,王明海下这么大力气砸门暴力入室的真实目的是杀人(指杀我)。
我跳窗逃生到邻居家以后,跟老太太说我是楼上跳窗逃出来的,我家门被砸坏了,后妈的儿子闯进来说要强奸我,我还说我不能报警,因为本地派出所跟后妈的儿子有勾结,我后妈是党委书记曾经勾结恶警想害死我;我还主动给她看了我的身份证。老太太很善良让我呆在她家,看到我受伤了还要给我擦药油,我说不用了;老太太还问我想怎么办,我说事发突然我还没想好,先躲一下再出去;老太太就给在另一个城市工作的女儿女婿打电话商量办法。据说她女儿就报警了。
恶警来了以后,老太太为了保护我一直不肯开门,恶警们围在门口不肯走,老太太实在没办法了打开门了,还跟恶警说房间里没人,恶警根本不听老太太说话冲进来就搜查,搜到我以后恶警还自称土匪,抢夺我的身份证,不给就举起棍子要打我,还问我为什么呆在别人家里,呆在邻居家警察也管得着吗?我说我是受害人,我家就在楼上可以上去看现场。他们上楼简单看了一下就把我绑架到黑监狱了,黑监狱的地点在派出所的地下室,我说我第二天再去派出所做笔录都不行,一定要当时就绑架到黑监狱才行,当时是凌晨3点,黑监狱里无法睡觉,没有饭吃,还有恶警在门口把守,怕受害人跑了?就这样像虐待犯人一样的虐待我这个受害人,并趁机放跑了犯罪的王明海,警匪勾结暴露的太明显了吧。而王明海在第二天(626日)就嚣张的在网上幸灾乐祸留言说被害人(指我)又被收拾了。
老太太的女儿根本不在现场哪有报警资格?而且我只是逃生躲到他们家了,没任何不法行为;老太太本人能给她女儿打电话就不能给110打电话吗?老太太在现场都没报警她女儿能报警?这样的报警根本就不具备基本的报警条件呀?我本人以往报警的经验,中山市110只转接电话根本不接警,转接本地分局和派出所,最后还是会把我这个无辜的公民绑架到黑监狱去受迫害,所以我早就放弃了报警的想法,我本人根本就没报警。那么为什么这样一个根本不具备基本报警条件的电话却能招来8个恶警到现场呢?这就证明王明海的犯罪行为是跟警方串通过的,这些恶警原本就埋伏在附近,如果我本人傻傻的报警他们就会冲到我家与王明海合伙栽赃我们通奸或卖淫,因为本来就是认识的,王明海是我后妈的儿子呀!就算不当场杀死我也可以通奸或卖淫的罪名把我名正言顺的带回黑监狱,要挟我交出罪证(派出所去年上门绑架我时伪造的公函),如不从就起诉,到时候就算我手里握有派出所的罪证,又有谁会相信一个通奸或卖淫的女犯说的话呢?这是他们的真实目的。按照他们的犯罪计划,完全无辜的我就算这次没死,也会被毁掉前途和一生,警匪勾结无恶不作,丧尽天良,遗臭万年。
老太太的女儿跟我年纪差不多,恶警们一听说年轻女人报警误以为是我报了警就冲上来了。他们是按照事先商量好的犯罪计划在行动,我跳窗逃生这个意外“插曲”打乱了他们的犯罪计划,也使得这8个参与犯罪的恶警变成了犯罪的内部证人,恶警们还不得不第二次绑架我到黑监狱,不过不是“名正言顺”的,而是为了争取时间妥善安置犯罪的人渣王明海并商量对策。
流氓渣子王明海砸门一个多小时,不可能是一个人砸的,据邻居反馈的信息称前一天(24日)下午有4-5个流氓在顶楼埋伏,而且楼梯窗户朝向保安亭,砸门的巨响清晰可闻。黑物业保安林思顺帮凶也参与了犯罪;小区的物业公司是无物业合同敛财的黑物业。本地的房屋中介多数被黑势力所控制。本人在小区讲真相时,保安林思顺当众喊来黑同伙收拾受害人。
原本以为这次是变本加厉对我的迫害,事实恰恰相反;现在至少大家都知道我是好人了,很正派,算是因祸得福吧;今后他们再想构陷和栽赃也很难了,因为大家都知道我是受害人了,现在我出门的时候,非法跟踪的便衣特务都没了,因为再跟踪也无法败坏我的好名声了。(烂B书记(后妈潘晶)想继续造谣都没人信了。潘晶曾经的造谣事实见:http://roseguo.blogspot.com/2014/03/blog-post_17.html
    这件事之后我发觉小区里很多租客都搬家了;一些商铺都拉下卷帘门并贴出了“外出”、“内部装修”停业几天的条子,看来大家都已经在找退路了,不用我到处说人人都懂得注意安全的。那个黑物业保安林思顺曾经恬不知耻的质问我:“你说你是受害人,那么为什么(恶警)把你抓起来了?”这恶毒的问题有意义吗?你们看看,老百姓信你还是信我!公道自在人心!!
对于受害人没有任何教训可言,因为我是无辜的,我没有任何遗憾。事实证明针对我的迫害都是官匪警黑勾结的政府犯罪,是共产党操纵下的政府部门充当流氓工具对无辜者的邪恶犯罪,加害方是中共(体制)政府,参与犯罪的各个部门和人员都是具体行为犯罪。也就是说只要中共这套体制还在中国存在,类似的加害中国人的犯罪就随时可能发生。这样看来,小区的租客和商家搬家就能够获得安全吗?中国人甚至出了国都逃不出共产党的手心!唯有全人类都彻底抛弃中共的邪恶体制才是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