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爹郭德源(个人信息见附)勾结《谷都派出所》犯罪抢夺房产:非法绑架我(3次),不明不白关起来,劫持到精神病院。被抢夺的房产: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9区2053。事实和理由如下:
1、谷都派出所第一次绑架我;2013年11月19日16:30左右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谷都派出所恶警梁其行(警号:162744),伙同另外三名均不肯出示证件、不肯说出姓名和警号的恶警,其中一名黑牙恶警手持伪造的传唤证(山公行传字[2013]07207号,见附图1),但用手挡住部分(传唤证)不让我看清,只说让我跟他们回去。我想仔细看一下传唤证内容时就把门开了一条缝,四个恶警就从门缝挤进来了。我当时在自己家里未发生任何治安事件,传唤证上勾选的“根据”项不对,这个伪造的传唤证就是骗我开门的幌子。我当时拨打了中山市报警电话110,中山市110不与受害人(指我)说话,强行把电话转接到本地的分局(三乡公安分局),我在电话里讲了传唤证的一些问题,但是110要求我配合恶警的绑架行为。这也证明这次的绑架是跟三乡分局串通过的。
2013年11月19日使用传唤证(山公行传字[2013]07207),明显伪造,公章与函头不符。函头是“中山市公安局”,公章(红色)是“谷都派出所”,传唤证上也未体现出特殊法律授权。据此一点都可以判断此证是伪造的,伪造者是谷都派出所(属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三乡分局管辖范围)。此伪造的传唤证上写有本人的名字,因此本人是传唤证的合法持有者。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的规定,传唤证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中山市没有下辖县,因此所有的传唤证都是中山市公安局批准并盖章的。派出所是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不是行政主体,没有有自己的名义和自己的职权,没有主体资格,因此,谷都派出所在传唤证上盖公章属于违法行为。
谷都派出所对已有的山公行传字[2013]07207号传唤证盖住姓名、涉嫌等项目进行了复印,并在复制件上进行了篡改;只是复印件上的“中山市公安局”公章一定是跟原件不同,骗不了人。他们也只能出此下策,盖上了派出所的公章,也正是这个派出所的公章暴露了他们伪造公函的事实和其他犯罪的事实,并成为了罪证。黑牙恶警自己心里明白这个传唤证是伪造的,他手持传唤证的时候是用手挡住了公章的一部分,造成受害人(指我)不能看清,不得不把门打开一边看清楚,恶警们就趁这个机会挤见来非法绑架我。因此《谷都派出所》的绑架犯罪是有预谋的故意犯罪。
我被绑架后不明不白关在《谷都派出所》里24小时。又被劫持到精神病院(中山市第三人民医院)。在劫持往精神病院的路上我爸在囚车上亲自押车,并非我爸想要暴露他勾结派出所加害亲生女儿(指我)的事实,而是我爸认为这一次他跟《谷都派出所》勾结了就可以害死我,就算我知道了也快要被害死了——这是我爸当时的想法吧?!然而我意外被精神病院拒收了,绑架后我爸还是无耻的出面接管了我的房产——把持出租事务。
2、谷都派出所第二次绑架我;2014年6月25日,《谷都派出所》半夜砸门,暴力入室,受害人(指我)跳窗逃生。《谷都派出所》恶警到邻居家把我绑架到派出所,不明不白关起来9小时。当时《谷都派出所》还把后妈潘晶的独子王明海退出来站在我卧室门口说话,掩盖《谷都派出所》的砸门、绑架犯罪。
当时我跳窗后逃到邻居家求助。我当时不知道这邻居是《谷都派出所》安插的“钩子”(一种便衣特务,类似卧底,公开身份是我家邻居)。当时,这家邻居只有一个老太太在家,我都没看到恶警挨家搜,怎么恶警们很快就找到我了呢?谷都派出所当时给出的解释:老太太在另一个城市的女儿报警了,我当时就疑惑了,怎么没在现场的人能报警?根本不符合报警条件啊。这是明显的“造假案”啊!
其实老太太这里根本没有发生任何事情,比如偷、抢、被撬、暴力袭击等等。我只是逃生逃到他们家的,我敲了他们家阳台门,老太太自己开了门让我进来的,我当时还给她看了身份证,我完全是合理合法的,换句话说,你老太太当时也可以见死不救,不帮我也行,但是你就不能说我的一点不好,更没理由报警了。也就是说,老太太本身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根本没有办法报警,如果谷都派出所硬把老太太推出来面对我的话,可能当时就暴露了他们家特务的真实身份。所以恶警们不让老太太出面,而说她女儿替她报警,这样一来呢,不但听起来愚蠢,而且在程序上有瑕疵,属于造假案,大家都看得出来,但是那时的谷都派出所就强行制造出这样一个假案,目的当然是掩盖住特务的真实身份。掩盖身份的目的不单是为了托罪,而是为了留下这个特务据点进一步迫害受害人(指我),不害死不罢休。
3、谷都派出所第三次绑架我;2016年1月12日,大白天在大街上绑架我,我出来买菜就被绑架到派出所,不明不白关起来4个小时。(当时,大白天在大街上4个恶警把我抬上警车拉到派出所里不明不白关起来4个小时)
4、现状:我亲爹郭德源和《谷都派出所》都很清楚他们所犯下的罪行,他们怕别人记恨、怕被清算,他们只能不断犯罪——迫害受害人、逼受害人服软、斩草除根。目前我家周围布满了特务。比如,一个便衣特务晚上到我家寻衅,一脚踢烂我家外门上的四根不锈钢管(2016年3月16日),此人行凶时高喊“你(指我)报警,你报警”,他的目的显然是搬出主子——警方来压受害人(指我),但同时也暴露他的真实身份——公安便衣。另一个便衣特务大白天寻衅在楼梯上(轻微)殴打我本人(我是女,42岁)。本小区的物业公司早已经不是原有的物业公司,早就被调换成“非法进场”的、“没有物业合同”的可操控的部门。我出门时能叫到的“载客三轮车”大多是“特务车”,一路上包括超市里都安插有《谷都派出所》的特务。《谷都派出所》还趁我不在家时用“万能钥匙”开锁、非法入室,目的是找茬栽赃、罗织罪名吧!在我居住的这栋楼里已经暴露的“特务住房”有: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10区11栋303、401、403、501、502、602、702,没暴露的还有,其他单元里还有,都是曾经(非法)监视过我并被我发现的。公安机关能无耻下流到如此程度,真令我这个普通民众感到震惊!!!
5、我本人一生堂堂正正,出淤泥而不染。这些年我找到的工作有十几二十份吧,都被强制失业了,不论我在哪个城市找到工作,全国联网的公安派出所都能找到我,在我工作单位安插很多“钩子”(特务),迫害我——强制我失业。我我本人未加入任何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被强制失业后一直在家呆着,没参与任何社会活动。我本人没有任何犯罪记录,我所遭受的一切迫害都没有任何事实依据、法律依据,我是单一性质的受害人。工作时的《工资证明》文件都有保留。《谷都派出所》的特务曾经在我不在家时用万能钥匙开锁到我家里偷过《工资证明》文件(为罗织罪名、斩草除根做铺垫),当时特务偷错了文件,所以真实的文件得以保存,并转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在事实面前我爸不得不签字承认我独立生活,我未委托父作代表。父不能代替成年子女作出决定、不能充当监护人。父不能干涉我的生活。(此声明见附图2)
我亲爹郭德源还有什么理由勾结《谷都派出所》犯下这么多加害罪行呢???还有什么理由霸占我的房产呢???《谷都派出所》还有什么理由不认罪呢???
附:
我亲爹的个人信息:
郭德源:身份证号码:230103194108250913,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为人卑鄙,1992年被单位开除。早年就(大概在上世纪80年代)偷偷摸摸与烂逼书记(后妈潘晶)勾搭成奸。哄骗、威胁我随时说出我本人情况,向恶警告密、捏造事实,勾结派出所强制我失业、非法绑架、劫持到精神病院;现居住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10区1栋302。(小区大门旁边《乐笔优优》楼上的楼上,玻璃阳台(阳台上有一个摇篮)的那一家,进了大门左转第一个单元,三楼白色窗户也是她家。)
潘晶:我后妈,烂逼书记(哈尔滨商委老独一处饭店党委书记(已退休)),身份证号码:230102194910134323;潘晶出生在哈尔滨郊区农村(宾县),饭店服务员出身,当众亮逼,让男人随便干,有“公共厕所”之称,谁都能上,谁都能尿她,凭此当上党委书记。现居住在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华丰花园10区》1栋302;
王明海:潘晶的独子,酗酒,滥嫖,长相龌龊,盗窃惯犯,社会渣子,多次离婚,小学毕业(或没毕业)无正当职业,身份证号码:230102197507271313,生了两个弱智儿子,终生无法独立生活。
附图:
1、谷都派出所伪造传唤证;
2、我爸签字承认我独立生活的声明。
3、我亲爹郭德源的照片(2009年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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