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警察绑架我时,我爸也在附近,躲在某一部车里、或者躲在某一个我看不见的地方;如果,我被警察抬上警车进入派出所、被关进密室时,我爸也跟进派出所、与警察在监视器里观察我。我在明,我爸在暗——父女双方都在场,就等于警察为我们家“调解家庭矛盾”?只不过我爸是自愿去(派出所),而我是被绑架进去的。警察大白天在大街上公开绑架我、4个“缺德警察”公然把我抬上警车的犯罪行为就可以被扭曲成“求派出所介入、调解家庭矛盾”了?
怪不得那天,在派出所密室里,我刚一开始喊“我出来买菜就被绑架到这里来了,谷都派出所不要脸”,派出所的所长立刻就像一阵风一样,打开门、把我释放了,因为“缺德警察”再也无法诬陷“矛盾的双方自愿来派出所调解家庭矛盾”了。警察心里是很清楚的,根本不需要询问受害人(指我)任何问题。(谷都派出所“缺德警察”绑架我的具体犯罪事实和详细过程见附1)
父母(或一方)在场的绑架也是绑架,警察实施的犯罪也是犯罪。谁绑架谁是罪,谁犯罪谁负责。(我爸郭德源,下称“缺德爹”,个人信息见附,)。
如果,警察半夜到我家里来砸门、暴力入室时(非法入侵公民住宅罪),“缺德爹”也在附近,躲在楼下、或者躲在某一层楼梯上,反正是一个我看不见的地方,还能算是我们家父女双方都在场——我在明,“缺德爹”在暗,谁求警察半夜到我家来“暴力调解”家庭矛盾?
警察半夜砸门那天,虽然我跳窗逃生、逃到邻居家,还是被“缺德警察”搜索到,绑架到派出所密室里。我被强制关押派出所密室时,“缺德爹”也跟着去派出所,在监视器里观察我!这也算我们父女双方都在场?“暴力、强制调解”家庭矛盾?
我请问我家有什么样的矛盾需要这样的暴力调解、迫害式调解?往死里调解我?
如此一来,不论绑架我多少次,关押我多少次,都是强制调节家庭矛盾,只要有“缺德爹”配合(签字等),警察就能暴力绑架我、非法关押我,多少次绑架、关押都不算犯罪?都算强制调解,直至把受害人(指我)害死,就算警察完成“调解”了?
只是“缺德警察”没法把我送进正规监狱,因为没有受害人,根本构不成犯罪,“缺德警察”也没办法去法院控告受害人(指我),他们只能强制把我送进精神病院,还被拒收了,人家一看我就是正常人嘛!(我已亲身经历过)。
“缺德警察”的暴力威胁、纠缠骚扰,伴随了我的整个前半生。除了暴力威胁(绑架、半夜砸门等),还有纠缠骚扰:脑控迫害、窃听、监视、跟踪、投毒、破坏日常生活、破坏家庭物品;强制失业十几二十次(经济截断式的迫害)——利用执法专业技术和利用执法器材,想方设法迫害好人,瓜分受害人财富、瓜分维稳费!勾结了“缺德爹”的“缺德警察”在枪口的背后,暗算受害人,妄图永远暗算好人(直至害死)。
我于2017年10月14日断绝父女关系(《断绝父女关系声明》全文见附3)。
精神病还会断绝父女关系吗?会断绝父女关系的还能叫做精神病吗?精神病的谣言不攻自破了!没有精神病的成年人还需要“监护人”吗?无法独立生活的人,还能主动断绝父女关系吗?这个谣言也不攻自破了!一个独立生活的成年人还需要“监护人”吗?不论你们给我造过多少谣,都不攻自破了。你“缺德爹”连我的生活都无权干涉!你“缺德爹”还有什么“身份”去勾结“国家暴力机器”?!
断绝父女关系对我来说是很容易做到的!只要我一公开宣布就行了,我不会失去任何东西,我本来就是住自己的房、花自己的钱,我的一切都是我自己的;然而我由此可以摆脱一切“捆绑”。
也许,我为救赎他们的灵魂而来,我的存在就有意义:就在给他们表态得救的机缘和时间。为了他们的生命能够保留下来,我在中共的枪口之下承受巨大!像“缺德警察”、“缺德爹”这样的人,你还想让神派谁来救他们?也许,神就是安排我来这样救他们,派我来做最后的挽救——枪口下的救赎。
附:
1、《第四次绑架:尝试从多个角度不断的讲真相,其中必有一个角度可以震慑邪恶(警察)》
2、《谷都派出所半夜砸门、暴力入室,绑架受害人》
3、《【断绝父女关系声明】》
4、《如果我有枪,恶警们还敢到家里来绑架我吗?》
附:个人信息:
郭德源:生父,身份证号码:230103194108250913,为人卑鄙,1992年被单位开除(黑龙江省建筑设计研究院高级工程师)。早年就(大概在上世纪80年代)偷偷摸摸与烂逼书记(后妈潘晶)勾搭成奸。哄骗、威胁我随时说出我本人情况,向恶警告密、捏造事实,勾结派出所强制我失业、非法绑架我(3次)、劫持到精神病院。
潘晶:后妈,烂逼书记(哈尔滨商委《老独一处饭店》党委书记(已退休)),身份证号码:230102194910134323;潘晶出生在哈尔滨郊区农村(宾县),饭店服务员出身,当众亮逼,让男人随便干,有“公共厕所”之称,谁都能上,谁都能尿她,凭此当上党委书记。
有一次,潘晶被剥光了衣服,伸开胳膊、叉开双腿,四仰八叉,由几个人抬着从办公室出来,放在桌子上随便让人干。上述情况是潘晶的亲弟弟潘志(原名:潘德厚)亲口对我说的,说这些话时潘晶本人在场,并未否认上述事实。据说商委系统的女干部人人如此,见怪不怪了。也许其他部门的女干部也是这样吧!这是组织行为?真让人恶心!
王明海:潘晶的独子,酗酒,滥嫖,长相龌龊,盗窃惯犯,社会渣子,多次离婚,小学毕业(或没毕业)无正当职业,身份证号码:230102197507271313,生了两个弱智儿子,终生无法独立生活。
我的情况:43岁,女,职业翻译(俄语),善良乐观,品行端正,独立生活多年。